冀市协〔2025〕3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沧州市市政行业协会,廊坊市市政行业公用协会,河北雄安新区工程质量协会,保定办事处,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我省市政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综合实力和经济效益,促进管理水平工程质量双提升,奋力前行,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根据《河北省市政行业优秀企业评选管理办法》(冀市协〔2019〕14号),现将2025年度河北省市政行业优秀企业和企业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按照《河北省市政行业优秀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评选对象为我省从事市政行业相关的企业,且是河北省市政行业协会会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遵纪守法,重合同、守信誉、效益优,创新能力强;且无较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申报河北省市政行业优秀企业的单位同时可推荐一名主要负责人为河北省市政行业优秀企业家。
二、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推荐标准。河北省市政行业优秀企业时效期2年,2024年已评为优秀企业的不再推荐。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
被推荐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业绩材料、营业执照和资质证复印件、附件1、附件2、附件3、税务部门意见或前两年审计报告等),经当地县以上市政主管部门(协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纸质版材料壹份,于2025年11月15日前统一报河北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推荐名额
2025年度“河北省市政行业优秀企业”评选名额,是根据各市会员比例确定的,评选名额23名(2025年度河北省市政行业优秀企业名额分配表附后)。
五、推荐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推荐工作要在各市市政主管部门(协会)统一领导下,并具体组织实施。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企业众多,为此请各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要坚持标准
对推荐的企业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社会引领能力强,在当地做出突出贡献的市政企业推荐出来。同时注重发现并培育中、小型市政优秀企业,使其逐步做大做强。
(三)要及时推荐
各推荐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着手安排,认真组织,按时完成推荐工作。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04号华飞捷座1602联 系 人:杨华云
联系电话:13303038872
附件:1.2025年度河北省市政行业优秀企业申报表
2.2025年度河北省市政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2025年度河北省市政行业优秀企业名额分配表
5.河北省市政行业优秀企业评选管理办法
河北省市政行业协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