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推荐申报工作,并明确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 关于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申报和推荐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在国家“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经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厅将按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 关于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申报 按照《河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要求,我省行政区域内二星级民用绿色建筑项目通过国家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经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认定并授予标识。 关于工业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申报 工业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认定暂时采用线下申报、线下评审、线上公示、线上备案方式,待国家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相关功能后再采用线上方式认定。申报单位需提供盖章的申请评价承诺书、申报书、自评估报告和其他书面材料。 初审推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