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市协〔2023〕3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沧州市市政行业协会,廊坊市市政行业公用协会,保定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市政行业协会冀市协〔2023〕18号和19号文件通知,协会研究决定于十月组织专家对各市申报的省优市政工程和维护工程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听取各项目单位负责人文字汇报(每个项目不超过10分钟);
(二)观看申报的省优项目PPT(每个项目不超过10分钟);
(三)查看施工现场,请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并准备好检测工具如钻芯机等;
(四)查阅有关资料;
(五)对检查的有关情况进行反馈并交换意见。
二、检查方法
采取听取项目负责人情况汇报、查看项目现场、查阅资料、专家评议、征求相关部门和群众意见等方法进行。检查结果在协会官网上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
三、参加人员
各市市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检查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河北省市政行业协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