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市协〔2025〕2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沧州市市政行业协会,廊坊市市政行业公用协会,河北雄安新区工程质量协会,保定办事处,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和榜样作用,树立行业标杆,推动和引领全省市政行业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市政行业协会决定进行2025年度全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河北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评选对象为:在我省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市政企业及相关机构,且是河北省市政行业协会会员;进驻河北省区域施工三年,且已加入河北省市政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二)河北省市政行业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上述单位的企业管理人员、科研技术人员和一线施工人员。
二、推荐名额
先进单位推荐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会员单位总数的25%;先进个人推荐数量,会员单位、理事单位1至2名,常务理事、副会长及以上单位2至3名。先进个人候选人,应注重从一线工作人员中推荐。
三、申报程序
评选活动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
申报先进单位填写《河北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申报表》,经当地市政建设主管部门或市协会及办事机构同意,加盖公章;
申报先进个人填写《河北省市政行业先进个人申报表》,其中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成员申报由单位盖章并经单位所在地市政建设主管部门(协会)审核盖章;中层及以下员工申报由所在单位盖章推荐。
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先进单位(个人)申报表原件和相关材料扫描件汇总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协会邮箱。
评选结果协会将对获评的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在协会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刘敏 18712922029
协会邮箱:hbszgcxh@163.com
附件:1.河北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申报表
2.河北省市政行业先进个人申报表
3.河北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河北省市政行业协会
2025年9月8日